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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能抚顺石文1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浏览:1531次'时间:2025年9月12日
受辽能(抚顺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辽能抚顺石文150MW风电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辽能抚顺石文150MW风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属内陆低山丘陵地形风电场。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MW,选用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24台,并配套24座箱式变电站。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4台风力发电机组经35kV线路接入本项目新建的220kV升压站,升压站以220kV线路接入电网(220kV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3)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4)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筛选并确定评价重点(5)确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6)环境现状调查(7)环境影响分析(8)给出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等。 2、工作内容 在对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方式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的意见。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辽能(抚顺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辉 联系电话:024-52534804 邮箱:363251160@qq.com 意见表邮寄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一号 邮编:113008
附件:辽能抚顺石文1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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